至正钱币
至正钱币至正(1341 -1370)是元惠宗的第三个年号,也是元朝的最后一个年号。元朝使用至正这个年号一共30年。钱币有通宝和元宝两类。
至正通宝种类较多,有部分背穿上分别铸有寅、卯、辰、巳、午五种八思巴文地支纪年;有的背穿上、下分别为八思巴文和汉文纪值数字。大小均有,并且部分钱币背面铸有八思巴文。在我国钱币史上具有特殊意义。在元代以纸钞作为主要货币,铸币不多。并且除八思巴文货币外,其它汉文铸币量有限。有些年号仅有寺观钱传世,这种寺观小钱当时不作货币流通,只作信徒对寺观的香火钱,故亦称“供养钱”。元钱铜色以深红及浅红者居多,供养钱也有偏黄色的。
至正之宝均为大钱,有折十,二十,三十,五十等几型。面文“至正之宝”,背穿上有一“吉”字,穿右有“权钞”二字,穿左分别为“五分”,“一钱”,“一钱五分”,“二钱五分”,“五钱”共五等。以铜钱权钞行使,又称“至正权钞”。钱文书体特别俊秀流畅,与“至正通宝”一类书法相同。
元代货币的市场价格,除至大通宝及八思巴文大元通宝外,其余都较昂贵。其一因为元代铸币量小,其二因为汉文钱币少于八思巴文币,至正通宝价格由最低人民币12元到最高的8000元不等,背文对价格贵贱起重要作用。物贵则伪者愈多,收藏时要格外检查背文八思巴文(蒙文),元代伪古币破绽多在背文,造伪者照字描摹,八思巴文似是而非,因而成为鉴别的一个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