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律金科
玉律金科 ( yù lǜ jīn kē)
谓不可变更的法令或规则。后多比喻不可变更的信条。 前蜀 杜光庭 《胡常侍修黄箓斋词》:“金科玉律,云篆瑶章,先万法以垂文,具九流而拯世。” 清 周圻 《与济叔论印章书》:“惟以 秦 汉 为师,非以 秦 汉 为金科玉律也。” 秦牧 《艺海拾贝·广州城徽》:“我想不客气说一句,那些以为五只羊必须一般大小的人的观点,不过是把那些啤酒、火柴、电池的商标广告的艺术奉为金科玉律罢了。”
解 释 科、律:法律条文。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出 处 前蜀·杜光庭《胡常侍修黄箓斋词》:“金科玉律,云篆瑶章,先万法以垂文。”
用 法 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含褒义
示 例 清·李绿园《歧路灯》:“三表嫂是聪明人,她把她家里那种种可笑规矩看成圣贤的~。”
近义词 清规戒律、金口玉言、颠扑不破
补充:
成语 玉律金科
发音 yù lǜ jīn kē
解释 律:规章,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出处 汉·扬雄《剧秦美新》:“懿律嘉量,金科玉条。” 汉·扬雄《剧秦美新》:“懿律嘉量,金科玉条。”
示例
汉·扬雄《剧秦美新》:“懿律嘉量,金科玉条。”
老伯大人的议论,真是我们佐班中的~。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