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红饭
原文今年东坡收大麦二十余石1,卖之价甚贱,而粳米适尽,故日夜课奴婢舂以为饭2。嚼之啧啧有声,小儿女相调3,云是嚼虱子。然日中腹饥4,用浆水淘食之5,自然甘酸浮滑,有西北村落气味。今日复令庖人杂小豆作饭6,尤有味,老妻大笑日:"此新样二红饭也。"
注释1.东坡:据宋史苏轼传,"轼出台狱,以黄州团练副使安置,与田父野老相从溪山间,筑室于东坡,自号'东坡居士'。"
2.课:督促完成指定的工作。
3.调:调戏,调侃。
4.日中腹饥:古人饮食习惯是一天两餐,没有午餐。日中,中午。
5.浆水:米汤之类。
6.庖入:做饭的人。杂:掺杂。
作者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南宋高宗朝,赠太师,追谥号“文忠”,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山)人,是父亲苏洵的长子,是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散文家和诗人。嘉祐二年(1057)与弟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哲宗亲政,被远贬惠州(今广东惠阳),再贬儋州(今海南儋县)。徽宗即位,遇赦北归,建中靖国元年(1101)卒于常州(今属江苏),年六十五,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豪放派代表人物。他与他的父亲苏洵(1009~1066)、弟弟苏辙(1039~1112) 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与汉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齐名。他还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等。在政治上属旧党。
赏析苏东坡的散文小品有着特殊的美学意义。这篇《二红饭》写于黄州。宋元丰二年即公元1079年的3月,苏东坡调任湖州太守,按当时的例制,他必须上表谢恩。一般的谢恩表都是写一些感谢皇帝隆恩并表示要效忠皇帝之类的套话。可是苏东坡在谢恩表中大讲湖州农民受到新法的祸害,苦不堪言,有的三个月都没有吃上盐等等,要求朝廷减免赋税。这年的6月,权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舒蛊,国子博士李宜,权御史中丞李定四人,先后四次上章弹劾苏东坡,他们从苏东坡的谢恩表里和苏东坡的一些诗歌里挑出一些句子,罗织罪名,指责苏东坡在这些诗文里"愚并朝廷",说苏东坡描写柏树的两句诗"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中的"蛰龙"是对皇帝的大不敬。所以神宗便糊里糊涂地下令御史台查处并逮捕苏东坡。因当时御史台的院子里有上千株柏树,柏树上集聚着成群的乌鸦,所以御史台又别称"乌台",因而苏东坡一案史称"乌台诗案"。好在神宗本无诛杀苏东坡之意,前朝仁宗皇帝的妻子曹太后等人纷纷出面营救,从宰相职位上退下来的1王安石亦义正词严:"岂有圣朝而杀才士者乎?"这样,苏东坡在坐了一百多天牢之后,即被降职贬往黄州,充任团练副使,不准擅自离开该地区,也不准签署公文。
这篇小品文篇幅极短小,但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的一代文豪曾经有过多么窘迫艰难的生活困境。贬至黄州是苏东坡的第一次官场失意,后来他又被贬至惠州和儋州,物质生活更是日见凄寒。他在惠州时曾在写给他弟弟子由的一封信中,详细地描述了买不到羊肉,只能买一点.羊骨头,又如何从羊骨头中剔出一点羊肉来吃的情况;他在儋州时还吃过小老鼠被称为"蜜唧唧"。但这些记载,在苏东坡的笔下,仍然充满着幽默、调侃的情调,在别人看来,苏东坡经历了太多的坎坷磨难,然而他自己似乎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苦,他总是乐观以待,他善于从他这些未曾经历过的生活琐事中,寻觅到许多的生活乐趣,苏东坡是一个极为旷达、心胸极辽阔的人。他的小品文.从多个侧面,体现了他的这种人格风采。这篇《二红饭》,寥寥一百余字,作者却将那种贬逐生涯描述得丰富多彩、情趣横生,而读后却感受到了其中无边的苦涩。
翻译
苏东坡在黄州时,一家八口,口粮常常不足,他的一位老友马正卿为他向当地官府求情,将附近数十亩荒废的营地交他耕种,自食其力,苏东坡便买了一头耕牛,种起地来,他播种的大麦,当年收获二十余石。他很是高兴,正好家里的粳米吃光了,便将大麦"舂以为饭",大麦是粗粮,自然没有粳米好吃,所以"小儿女相调,云是嚼虱子",难以下咽,但到中午肚子饿了,将这些大麦米饭用开水或米汤泡一泡,还是可以充饥的,苏东坡将此称之为"有西北村落气味"。大麦米饭毕竟不好吃,苏东坡便和家里人一起不断调剂,如将小红豆和大麦米掺和在一起做成饭,味道就好多了,他的夫人王弗也幽默地说:"此新样二红饭也。"大麦米颜色偏红,小红豆更是红颜色,所以谓之"二红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