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祥
李廷祥
男, 汉族,黑龙江省望奎县人,1951年7月生,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
1970年8月,内蒙古牙克石联合厂青年队连长。
1972年9月,在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学校学习。
1974年9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机修厂车间主任、团委书记。
1978年10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3年3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委常委、团区委书记、宣传部长。
1984年2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委副书记。
1990年6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管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1994年10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管局十八站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1996年1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塔河林业局局长。
1996年3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委副书记、县长、塔河林业局局长。
1999年1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助理、塔河县委副书记、县长、塔河林业局局长。
2000年5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2002年10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
分管工作: 协助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管财政、财务工作,分管行署、林管局(林业集团公司)常务工作及行署、林管局(林业集团公司)分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