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波乡

洞波瑶族乡位于富宁县中部偏北,东邻者桑,南连归朝,西接新华和花甲,北与那能毗邻,总面积535平方公里,全部为山区。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56.5公里,距国道323线10.5公里。全乡辖洞波、洞洪、里那、安那、那哈、坡甫、坡令、洞塘、芭莱、那达、那沙、三湘洞12个村委会,共219个村小组7597户36893人,其中,农业人口36196人,占总人口数的98%。境内居住着壮、汉、苗、瑶四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2766人,占总人口数的88.8%;其中,瑶族11627人,占总人口的32%。
全乡地势东南高,西南低,山峦起伏,群峰纵横连绵,最高海拔1518米,最低海拔470米。气候温和湿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9.4℃,年均降雨量1199.4毫米。辖区内矿产资源丰富,已勘探发现的有金、锰、锑、钛、铀、铁,很具开发价值;水利资源丰富,年降雨量1280毫米,径流量3亿立方米,水能贮藏量2万千瓦,那马河干流具有开发梯级电站的便利条件;辖区内集热带、亚热带、温带气候于一身,独特的气候条件孕育了丰富的生物资源。经济林木主要有八角、甜竹、肉桂、柑橘、甘蔗、油桐、油茶、梨、葡萄,素有“八角之乡”的美称;农业作物主要有:水稻、南洋椒、菜豌、番茄。此外,牛、羊等畜牧产品在洞波经济中占有较高比重,并呈现较好发展势头,是我县牛冻精改良推广重点乡。
2003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6747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720万元,比上年增长18%,农业总产值6027万元,比上年增长1.67%。农民人均纯收入917元;财政收入86万元,财政支出636万元。乡镇企业总收入7265万元,比上年增长14.4%;乡镇企业从业人员589人,比上年增长5.9%;粮食总产量1259.5万公斤;人均有粮348公斤。有耕地面积39222亩,人均耕地面积0.92亩,有效灌溉面积9076亩,有贫困人口18650人,占总人口数的50.55%。劳动力20916人,外出务工人数3000余人。
洞波乡瑶族文化有着较远的渊源。“瑶”,最早来源于南北朝至隋朝时期的“莫徭”,宋代的“徭”,元明清至民国初期侮辱性的“徭”等称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贯彻民族平等政策,确定“瑶”为瑶族的族称。瑶族支系众多,有过山瑶(又称盘瑶或勉瑶)、蓝靛瑶(又称靛瑶)、八排瑶(又称排瑶)、东山瑶、民族、大板瑶等,目前居住在洞波的瑶族主要有蓝靛瑶、大板瑶、山瑶三种瑶族。寨老制是在瑶族村寨由各户的一家之主集会,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德高望重的、具有领导和组织能力的人所形成的一种制度,颇似原始社会的长老制,至今仍广为流传。富宁县的瑶族寨老会议长期以来形成的特点是农历2月初2赶庙会时召开,主要是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解决村内纠纷、探讨一些经济发展之路等等。
瑶族的婚姻与其它民族有着特殊的差别。主要表现在:瑶族传统上实行族内婚姻制,即禁止与外族通婚,这在建国前和建国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里,均发现与外族通婚的事例;蓝靛瑶婚姻一般都有很浓的包办色彩,父母之命在婚姻中起决定性作用;男方交给女方的“问姻”信物是一包烟丝(内装1.2元人币)

瑶族宗教信仰是道教,度戒便是瑶族道教入教仪式的总称。文体艺术主要是丢花包、口传文学、舞蹈。瑶族民间有大量的口传文学,有神话传说、故事等,较著名的有《竹笛》、《田螺姑娘》、《伏曦传说》、《三妹》等。舞蹈有《道公鼓舞》、《道公战刀舞》、《道公舞》、《师公铜铃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