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凤仪
朱凤仪
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研究生,河北省青龙县人, 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1974年12月参加工作,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公社光明大队知青;
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在东北林业大学机械系林机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2年1月在哈尔滨林业机械厂研究所、总师办任助理工程师;
1985年12月在哈尔滨市政府汽车工业办公室任科技质量处主任科员、规划技改处副处长、工程师;
1991年12月,任黑龙江省机械厅规划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对外合作处处长、高级工程师(期间:1993年12月至1995年12月挂职到青岗县任副县长;
1995年7月至1997年6月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在职学习);
1997年6月,任黑龙江省核电工业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9年4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督促检查室调研员(期间:1999年经全国统一考试考入哈尔滨工程大学工业自动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0年7月,任双鸭山矿务局副局长(副厅级);
2003年4月任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主管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分管市建设局、规划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震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环卫处、建筑设计院、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负责全市环境安全及本战线信访和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