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印刷总公司

中国印刷总公司前身为中国印刷公司, 1963 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原为事业单位,在文化部、国家出版局、新闻出版署管辖下,对北京新华印刷厂等直属企业进行归口管理,并受托对全国印刷行业进行协调、管理。 1988 年后改为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对直属厂归口管理的任务不变。
1998 年,新闻出版署《关于中国印刷公司归并重组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新出人字)〔 1998 〕 48 号)批复由中国印刷公司、北京新华印刷厂、北京新华彩印厂、北京新华印刷器材厂、北京第二新华印刷厂、人民美术印刷厂、文字六 0 三厂、文字六 0 五厂归并重组成立中国印刷总公司。中国印刷总公司为新闻出版总署直属国有全资公司, 1998 年 4 月 27 日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1000351 ,并在财政部办理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上述七个企业分别改组为分公司(厂)四个,即:中国印刷总公司北京新华印刷厂、中国印刷总公司北京新华彩印厂、中国印刷总公司北京新华印刷器材厂、中国印刷总公司北京第二新华印刷厂;全资子公司(厂)五个,即:人民美术印刷厂、文字六 0 三厂、文字六 0 五厂、北京万千广告公司、北京文华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北京中玄复制装裱新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
根据 2003 年 2 月 10 日 国务院国函〔 2003 〕 21 号文《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印刷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印刷集团公司由中国印刷总公司、中国印刷物资总公司和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于 2 月 28 日 挂牌组建成立 , 与新闻出版总署脱钩。
2004 年 11 月,根据《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PS 版整合的决定》,总公司下属文字六 0 五厂归由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管理。
2005 年 2 月 3 日 ,根据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的需要,总公司下属人民美术印刷厂划入集团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直接由集团公司领导和管理。
2005 年 8 月份,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思路,北京新华印刷厂和北京第二新华印刷厂、北京新华彩印厂实施印刷生产经营整合方案。 2005 年 12 月份,印刷集团公司决定对总公司所属分公司北京新华印刷厂实施资产整体划转,恢复北京新华印刷厂名称和法人地位。北京新华印刷厂为集团公司二级子企业,直接由印刷集团公司管理。
经过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初步建立了四大生产经营板块, 即:以文字六○三厂为主的传统印刷板块;以“中印数字快印”和“万千广告”设计制作为依托的速印制作板块;以印刷器材加工和设备经营为主营的器材经营板块(含大兴 PS 版厂和仿真装裱及器材经营中心);以印刷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为主线的管理培训板块。
在企业中形成了以物业管理和三家留守单位为主的管理结构。文华园物业于 2005 年接受公司委托,对鸿儒大厦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公司通过广告招租等方式进行招租, 2006 年鸿儒大厦出租率接近 100% ,租赁收入 377 万元。三家留守单位现阶段主要进行留守管理,做好为职工服务工作,并对企业遗留的事务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