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达法则
美国大片很多这样的镜头:枪弹横飞,警察终于抓到犯罪嫌疑人。然后警察会对嫌犯说:"你可以保持沉默;你所说的话将作为法庭上不利于你的证据;你可以请律师在场;你如果无钱聘请律师,法庭将为你指定律师。"其实美国警察的这几句话,并不是那些个好莱坞大牌编剧凭空编出来,弄噱头随便说说的。这几句法言法语,叫做"米兰达法则"(又译"米兰达规则"、"米兰达宣告"、"米兰达誓言"、"米兰达权利"……)。这几句话,它后面隐藏着一个轰动全世界的惊天大案!
在美国正式的司法史上,这个惊天案例叫做"米兰达判例"。
1963 年3月3日,春光明媚,万物生长。美国南方的亚利桑那州凤凰城,一个有着许多犯罪前科,叫做欧内斯托·米兰达的23岁小伙子,身上青春的肾上腺激素如春潮汹涌,按照佛洛伊德老先生的说法,小伙子充满原始欲望的"本我",战胜了社会环境约束的"超我",犯罪心理蠢蠢欲动了。
当天深夜,米兰达开着汽车四处寻找目标。终于,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一个刚从电影院下班回家的十八岁姑娘,被米兰达掳如车中。受害姑娘去警局报案,没等警察下手抓人,他自己送上门来。3月13日,米兰达偷了一位银行职员8美元,被投进警局。警方将3日的案件与此案并案侦查,找来受害人当场辨认。姑娘从几个犯罪嫌疑人中,一眼把米兰达指认出来。讯问中,米兰达对自己那一天的所有犯罪事实,全部供认不讳。
当时虽然还不能像在克林顿"拉链门"事件中,鉴定莱温斯基的裙子那样做DNA检验,但是同样相关证据的血型鉴定,也证明是米兰达无误。
人证物证俱在,形成了一个相当完整的证据链。可谓确实、充分。再加受害人是一名弱智姑娘,坏小子民愤极大。
铁案如山。米兰达罪名涉嫌绑架、抢劫、强奸,被陪审团判定有罪,亚利桑那州刑事法院判处米兰达监禁30年。
谁知事情节外生枝--有律师(让我们记住他的名字:阿尔文·穆利。其实米兰达法则更应该叫做穆利法则。)给米兰达出馊主意。律师告诉米兰达,警察抓你的时候,按照"无罪推定"原则,你还是公民。所以你被抓的当时,只要法院判决没有下来,你就照样理所当然地依法享有美国公民的所有权利。穆利律师祭起了法宝,他搬出了至高无上的美国宪法。
阿尔文·穆利律师援引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告诉米兰达:你有沉默权,而且警察也应当履行告知义务。
只有小学文化的米兰达抓住了救命稻草。他据此向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1966年,不再享受免费律师待遇的米兰达还不甘心,这一次他写了好几封信直接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诉亚利桑那州。
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了。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九名法官各有意见,投票表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投票结果是5票对4票,裁决米兰达胜诉。
1966年6月13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开庭。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裁定:亚利桑那州刑事法院的判决违宪。米兰达自证其罪的供词无效,推翻原判决。同时宣布警方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内容主要就是"米兰达法则"那四条。
于是,"米兰达法则"就诞生了。
这一下,虽然米兰达本人鄙俗不足道,但是米兰达判例却霎时传遍了全世界,在美国更是家喻户晓,街谈巷议。
此后警察可有了相当大的麻烦。哪怕费了多少事抓到的嫌犯,凡属警察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不管到了哪家法庭,法官统统放人,要么发回重审。这是因为美国人的法律体系中有一种不成文法,所谓不形成具体文本的法律。判例法就是不成文法中的一种。米兰达判例想当然地成为了美国各地按例一体通行的法律。
警方甚感苦恼之余,为此专门给每个警察发了一张小卡片,装在上衣口袋里。卡片上印好抓住嫌犯后要说的话,就是我们从美国大片里经常听到的那几句话。警察在抓获现场,必须掏出卡片来念,对着犯罪嫌疑人履行告知义务。现在我们发现,美国警察用不着什么小卡片了,他们已经熟练地把这四条"米兰达法则"准确无误地背诵下来了。
据说警方后来还是尝到了甜头,自从告知"米兰达法则"后,统计显示,治安形势趋于好转。九十年代后,美国各地的严重刑事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治安状况一向最让人头疼的纽约市,居然下降了54%。警局内部刑讯暴力事件,更是减少了许多。
事情到此好像结束了。但凤凰城警方怎么也不甘心轰动当年的那场案子,就落个师出无名的下场,让坏小子逍遥法外。他们重新取证,找来了米兰达的前女友霍夫曼,那天米兰达作案就是开着她的汽车。霍夫曼向警方作证:她在探视米兰达时,米兰达清楚地向她讲诉了作案的全部经过。她复诉的米兰达的作案过程,与受害人所诉细节完全一样。就这样警方的证据才算被法官采信了。
1967年米兰达最终还是因为此案获罪,被判监禁20年。他故技重施,又向联邦最高法院喊冤,这次真的没用了。个中况味,只有狱中向隅的米兰达自己知道。
五年后,米兰达提前假释。出狱后米兰达无以为生,想起了炒作自己当年轰动世界的名人效应,他模仿警方印制了"米兰达法则"小卡片,亲笔签上这起惊天案件的当事人--就是自己"米兰达"的大名,亲自上街四处兜售,盼望着无本万利。即使一张卡片卖两美元,甚至一美元,依然生意很清淡。凤凰城的人们对刚出狱"名声显赫"的米兰达,如敬鬼神而远之。可米兰达死后,同样一张小卡片,象凡高的画一样,身价陡涨,能卖到一万美元。这可是时乖命蹇的米兰达生前怎么也想象不到的呀。再说1976年,违反假释规定被收监的米兰达又出了狱,出狱后却住在自己哥哥家。 1976年1月31日,米兰达和家里人吵完架,一个人来到市中心一家廉价酒吧,排泄苦闷。心情不好的米兰达酒后与人斗殴,被寻仇返回来的对方,捅成重伤。米兰达在疾驶去医院的急救车上毙命。
警察根据目击人指认,当天深夜,只抓到了一个为凶手提供凶器的帮凶。对这个最后一次发生的有关米兰达案件的涉案人,照例宣读了"米兰达法则",此人一声不吭。到了羁押期限,警方只得放人。凶手负案在逃,从此再无下落。不知是那天值勤的警察,一直在对给他们念紧箍咒的米兰达心存耿耿,还是什么别的重要主客观原因,反正是失去了当天的线索,警方束手无策。
迄今为止,米兰达被杀,依然是一件悬案。就这样,米兰达孤魂苦主无告,至今还在暗地里,喋喋不休地对我们控诉着,一个很是黑色幽默的故事。他身前身后的所有戏份,反正怎么也宿命般逃不脱自己那个米兰达法则导演的干系。生前鼎盛荣耀,莫过于因为米兰达法则逃掉了三十年大狱,死后还是因为米兰达法则,却连杀害自己的凶手都找不着。这其中的戏剧性和讽刺性,真正比得上一部高成本制作的惊险曲折的好莱坞打斗大片了。
英文原文Miranda warning
The typical warning is as follows: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You have the right to speak to an attorney, and to have an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any questioning. If you cannot afford a lawyer, one will be provided for you at government expense.
In Indiana, New Jersey, Nevada, Oklahoma, and Alaska, the following sentence must be added:
We have no way of giving you a lawyer, but one will be appointed for you, if you wish, if and when you go to court.
出乎意料的里程碑
米兰达一案将成为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Earl Warren)领导的最高法院在保护被告权利方面所获成就的顶峰。在他的主持下,法庭不断削弱警察的权力,为了纠正司法制度中它所认为的不公正。
甚至在1966年米兰达裁决之前,执法部门中的许多人就知道会有变化,而且会很快。1963年最高法院裁决所有刑事被告均有咨询权;一年后在上述裁决基础上,确认犯罪嫌疑人在警方讯问时有权要求律师在场。
“我们当时意识到,我们的行动是在显微镜观测下进行的,”曾任探员的德布斯回忆说。“我记得在警察大学时就有人告诉我法律要有变化,要谨慎。可是,不用说,一上了街,就是另外一码事了。”
即使如此,很少人料到米兰达权利会规定这样全面的保护措施。首席法官亲自撰写了以5票对4票通过的裁决意见书。在意见书中,他对那时的警察手册提出了挑战。它指示讯问者“要控制和压倒讯问对象”,“讯问要果断坚定,决不手软”,有时可连续几天;它甚至指示“用计谋诱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