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扬

吴志扬,1969年2 月8日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台湾省桃园县人,客家籍,中国国民党。桃园“国小”、台北“建国中学”毕业,台湾大学法律系学士、法律研究所法学硕士,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国民党中兴菁英班第6期成员。
主要经历:执业律师,并任桃园县政府法规委员会、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台湾中原大学、南亚技术学院讲师。2002年6月出任台湾客坛协会法律顾问。2004年“总统”大选中组成“五六七联队桃园团”并任召集人,支持连宋;选后出任国亲验票律师团律师。2004年12月当选为第6届区域“立法委员”。2008年一月当选为台湾地区第七届“立法委员”。2009年底,代表国民党参选桃园县长。
政党任职:2003年6月出任国民党中央文传会义务副主任。
社团任职:曾任桃园县政府儿童及少年福利促进会委员,桃园县律师公会会员。1999年任网路菁英会(现更名菁英会)创会会长。2002年5月当选台北市律师公会第23届理事。现还任财团法人伯仲文教基金会执行长,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智慧财产权委员会副主委。 志扬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 。
政治主张:反对“台独、公投制宪”,主张国亲合并。
个性喜好:喜欢打羽毛球、桌球,听音乐、亲子活动。
家庭情况:妻洪美华。父吴伯雄,曾任桃园县长、台北市长、“内政部长”,现任国民党主席;母戴美玉。弟吴志刚、弟媳黄谦和(前台北市议员黄世温之女);妹吴璧玲,妹婿马宏(前“立委”马克任之子)医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