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山乡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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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杏山乡杏山乡位于龙江县西南部,距县城56公里,西靠内蒙古扎赉特旗巴彦扎拉嘎乡,东接头站乡,南隔绰尔河与扎赉特旗相望,北接景星镇,属合并乡,由原杏山乡与东华乡合并而成,属丘陵漫岗地带,全乡幅员面积528平方公里,耕地42.5万亩,有行政村17个,68个自然屯,总户数10200户,40100人。乡政府驻地杏山村。

杏山乡,因境内昔日山杏树较多,故得名“杏山”。中华民国成立后,1915年3月划归景星设治局管辖。1929年1月“改局为县”,隶属景星县管辖。东北沦陷后,初隶第五区,后隶仙人洞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隶属第五区和第七区管辖,1955年4月改隶杏山区。1956年3月,景星县并人龙江县后,设置杏山乡。1958年6月,将六九山乡并人杏山乡。同年9月,与仙人洞乡合并成立杏山人民公社。1961年4月,将杏山公社南部划出,设置东华公社。1984年5月,将杏山公社改为杏山乡。

杏山乡全境地处丘陵山地,有西六九和敖包两座山岭,蕴藏有铁、石英石等矿产资源。该乡是1956年接收安置山东移民建立“移民新村”地区之一。全乡总面积32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5万亩,草原22.9万亩。以农为主,农牧结合。

宁安市杏山乡

杏山乡位于宁安市西南部,镜泊湖北部,牡丹江回转穿过乡境。乡政府驻地距宁安市45公里。

杏山乡名源于杏山村名。村北有一座无名小山,昔日杏树繁茂,每到春季,杏花满山,风景宜人,由此得名“杏山”。中华民国时期,隶属宁安县镇抚乡管辖。东北沦陷后,初属第三区渤海保,1939年改设阿堡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5月,划归镜泊县管辖。1948年8月,镜泊县并人宁安县后,隶属第七区。1956年5月,撤区划乡,隶属渤海乡。1958年9月,隶属东京城镇人民公社,1961年改名为渤海人民公社。1965年秋,将渤海公社划分为渤海和杏山两个公社。1984年4月,将杏山公社改为杏山乡。

杏山乡全境总面积360.7平方公里,南部森林资源由国家林业部门经营,北部盆地为农业区,有耕地4万亩。以农为主,多种经营。乡办工业有砖厂、木器厂、电焊维修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2049万元。全乡共辖杏山、南山、富安、小三家子、大三家子、太平沟、北安、良家、朱家、褚家沟、尚屯、湖沿、湖北、青山、红星、繁荣、富强等17个村。1992年末

全乡总人口1.25万人,其中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8%。乡政府驻地杏山村。境内古遗址较多。北湖头一带已发现有瀑布(张家亮)、杏花屯酒家等原始社会遗址;有渤海、辽金时期的城子后山城遗址;渤海时期的上屯古城和窑址等。

大庆市肇州县杏山乡杏山乡隶属肇州县管辖。位于县境北部。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2公里。杏山乡驻地,清代晚期形成屯落,时称“杏山岗”,又称“杏树堡”。中华民国初年,修建“大阁庙”后,遂改称大阁庙屯,属肇州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9年隶属兴农村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11月设置第九区,驻大阁庙屯。1955年5月,改为大阁庙区。1956年4月,撤区划乡,设置杏山乡。1958年9月,改称杏山人民公社。1984年春,改为杏山乡。

杏山乡全境地势平坦。全乡总面积13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6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全乡共辖大阁、杏民、安居、安全、跃进、安立、杏山、杏茂、杏丰、望胜、安民等11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7万人。乡政府驻地大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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