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国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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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家或法治国(Rechtsstaat)是德语中最先使用的一个概念。早期的法治国是指中世纪欧洲的某种国家形式,尤其是德意志帝国,当时被认为是“和平与法律秩序的守卫着”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是德国资产阶级宪政运用的晨雾,其基本含义是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行使,所以,法治国家有时又称法治政府。

条件和标准:

1、通过法律保障人权,限制公共权力的滥用;

2、良法的治理;

3、通过宪法确立分权与权利制约的国家权力关系;

4、赋予广发的公民权利;

5、确立普遍的司法原则,司法独立等。

法治国家的形式标志

(1)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

(2)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

(3)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

(4)专门化的法律职业

法治国家的实质标志

(1)法律与政治关系的理性化制度

(2)权力与责任关系的理性化制度

(3)权力与权利关系的理性化制度

(4)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理性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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