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丕年
王丕年,1915年4月出生于横山县武镇乡王台村。1935年参加红军,同年入党。1942年担任延安县县委书记,那时国民党对延安实行经济封锁,解决群众温饱,保障党中央生活供给,成为延安县委的首要任务。王丕年带领群众开展了自力更生,开荒种田的大生产运动,被授予“模范县委书记”的称号。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亲自为他颁奖,毛泽东主席还为他题词“善于领导群众”。
抗战胜利后,为巩固东北革命根据地,党中央抽调一批优秀干部奔赴东北开展工作,王丕年就是其中一员。在东北这块黑土地上,他先后担任过中共松江省委组织部部长、人事厅厅长、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1986年离休。
在东北的四十多年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无论在哪个岗位,王丕年始终为党的事业尽心尽力,为东北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