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线角定理

弦切角定理:圆上的一条弦与经过这条弦上一端点的切线的夹角,等于这条弦所对的圆周角。
在⊙O中 ,AD为圆上一弦,AB与圆相切与A,P为圆上不与A重合的任意一点,
∠2为弦AD所对的圆周角,证明∠DAB=∠2。
证明:过点A连接O 延长AO交⊙O与C 取D为圆上任意一点 连结CD、AD
则∠CDA=90° ∵AB与⊙O切于A ∠ CAB=90
∴∠DAB+∠CAD=∠1+∠CAD=90
∴∠DAB=∠1
又∵弦AD=弦AD ∠1=∠2
∴∠DAB=∠2
可推 ∠1=∠2 =∠3=∠4=........=∠D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