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理
一、产品定义
国内保理是指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为国内贸易中以赊销的信用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卖方(国内供应商)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按是否可以向供应商追索,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又叫应收账款收购及代购)和无追索权保理(又叫应收账款买断)两种。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到期后买方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保理商可向供应商追索的保理;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到期买方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保理商不能向供应商追索的保理。但买方以商业纠纷为由拒绝付款的,保理商仍可向供应商追索。
二、重要属性
1、期限:保理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18个月(含1-6个月的宽限期)。
2、额度:保理融资金额根据应收账款的质量、结构和期限按一定的预付比率确定,一般不超过应收账款净值的80%。
3、利率:应收账款融资按人民银行规定收取融资利息,利率按照同档期贷款利率含浮动计算。
4、费率:办理业务的手续费费率的高低取决于交易性质、金额、融资风险和服务内容等,一般为应收账款净额的0.1-1%。
三、产品特点
国内保理业务的特点:
1、兼容多种操作方式,突破应收账款债务人不配合办理手续的瓶颈,应收账款一旦形成,即可办理保理业务;
2、支持多种融资方式,便于企业灵活选择合适的融资品种,合理控制财务成本;
3、融资期限可以突破单笔应收账款的金额和期限,降低企业资金管理的难度。
企业使用国内保理业务的优点:
对卖方
1、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立即转换为销售收入,改善财务报表;
2、对买方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远期付款条件,拓展市场,增加销售;
3、买方的信用风险转由应收账款受让银行承担,收款有保障;
4、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等由应收账款受让银行负责,节约管理成本 。
对买方
1、利用优惠的远期付款条件,加速资金周转,创造更大效益;
2、节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的费用。
四、适用对象
国内保理业务主要适用于赊销结算方式的国内贸易。申请企业具有良好信用记录,且具备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财务状况良好,所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标准化程度高,易于保管。
五、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资信良好,发展前景良好、产品销售渠道通畅;
3、供应商与买方间有稳定的商品买卖关系;
4、买方为信誉良好、具有履约实力的企业;
5、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
6、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争议,不受抵消权、质押权、留置权、抵押权及求偿权的影响;
7、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比例适度、风险能有效预测和控制;
8、购销合同中没有对应收账款禁止转让的条款;
9、保理商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资料
1、卖方企业须提供资料:《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公司的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如果授权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明;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或有权决策人同意办理本业务的决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介绍;近期财务报表;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和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2、买方企业须提供资料:公司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3、应收账款资料:购销合同原件或经证实为原件的复印件;经买方确认的应收账款对账单副本,标明相关交易合同应收账款付款情况、付款期限及付款条件明细;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明。
4、保理商要求的其他资料。
七、申办程序
1、供应商向买方以赊销的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取得应收账款;
2、供应商向保理商提出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买方资料);
3、保理商对供应商和买方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供应商签订应收账款融资协议,进行债权转移确认;
4、如供应商需要,保理商向其发放融资款项;
5、应收账款到期日前保理商通知买方付款;
6、买方将款项汇入保理商指定账户;
7、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和费用,余款支付卖方;如果是买断的,则结账即可。无追索权保理项下,保理商承担由于付款人信用风险不能足额支付到期应收账款的责任。
八、收费标准
应收账款融资除了按人民银行规定收取融资利息外,还收取办理业务的手续费,费率的高低取决于交易性质、金额、融资风险和服务内容等。具体各项收费均通过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