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回避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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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回避,又称职权回避,检察人员(包括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人员)或者检察长,存在应当回避的事由,但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如果审判人员或人民法院院长,存在应当回避的事由,但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应当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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