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德受
(1920—)
浙江省东阳人。中央警官学校毕业,美国加州大学*学硕士。
曾执教于警校。1949年入司法行政部,任简任秘书,旋任广东高等法院检察官。赴台后出任高雄港务警察所长。1950年任司法部专门委员。嗣调任民防司令部少将组长,“内政部”主任秘书,“蒙藏委员会”主任秘书、*大学专任教授兼“行政院”法规整理委员会委员,“考试院”考铨研究会委员。1971年8月任“考选部”常务次长。1972年8月调任“司法院”秘书长。现已离休。
(1920—)
浙江省东阳人。中央警官学校毕业,美国加州大学*学硕士。
曾执教于警校。1949年入司法行政部,任简任秘书,旋任广东高等法院检察官。赴台后出任高雄港务警察所长。1950年任司法部专门委员。嗣调任民防司令部少将组长,“内政部”主任秘书,“蒙藏委员会”主任秘书、*大学专任教授兼“行政院”法规整理委员会委员,“考试院”考铨研究会委员。1971年8月任“考选部”常务次长。1972年8月调任“司法院”秘书长。现已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