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
简称信用社。是指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基本的经营目标是以简便的手续和较低的利率,向社员提供信贷服务,帮助经济力量薄弱的个人解决资金困难,以免遭高利贷盘剥。
现代信用合作社的原则:
(1)入社和退社实行自愿原则;
(2)每个社员都应提供一定限额的股金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实行民主管理。社员具有平等的权利,每位社员只有一票投票权;
(4)信用合作社的盈利主要用来增进社员福利。
制定这些原则的意义在于保证了信用合作社不会成为被少数人所控制、为少数人谋取利益的企业,并使其与股份银行区别开来。
他是劳动人民或居民联合起来经营信贷业务的组织,通过储蓄、借贷调剂资金,解决社员生活和生产上的困难。
农信社体制是倒隶属关系,就是乡村成立信用社,然后乡级投资成立县级信用社,这样往上走,由于股东非常弱小,他是民营企业,他现在是一直从解放以后到现在都是国家在管理干部,因为他是民有国营企业。
信用社与社会共存.信用社改革由省政府管理,那么它和政府一起为社会的发展发挥它的职能作用.现在农村的经济主要是靠信用社的支持,长久的合作关系,信用社占天时、地利、人和。血浓于水外资银行不可能在农村这片土地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