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传平
潘传平 男 39岁 法律硕士 一级律师兼职教授
担任职务: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第五届湖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
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法律顾问
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常务理事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知识产权》理事会理事
湖南省高级律师系列评委会委员
第四届湖南省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
珠海市湘籍企业家协会理事、澳门湘、珠、澳联谊会 理事
岳阳市行政业务委员会主任
岳阳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学习经历:1984年西北政法学院学习
1993年司法部高级律师培训班学习
1996年西南政法大学学习
1999年外经贸部“WTO”学习班学习
2000年 湖南大学法学院读研究生
2001年赴德国学习
2002年 赴丹麦参加人权理论与实践研修班学习
工作经历:1988年-1992年华容县司法局工作
1992年-1993年 岳阳市司法局工作
1993年-今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工作
(1996年-1999年)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珠海分所工作
主要成绩:近三年来,共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刑事案件160多件,其中叶成坚等澳门黑社会团伙案、台湾商人林建忠间谍案、日本天草公司劳资纠纷等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香港传媒均做过报道;同时还担任了包括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先生投资珠海的企业在内的50多家企、事业及行政单位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成功地为珠海市人民政府情侣路的市政工程建设隔资五亿人民币,去年成为全球化工500强的美国普莱克斯公司在中国的首席法律顾问;并成为德国DHL国际快件运输有限公司在中国区域的法律服务合作伙伴。近年来,为湖南、广东两省的长城、东方资产公司成功处置、清收债权达七亿元人民币。去年再次引进客户为长城资产公司的长沙办事处收购五亿元不良债权。该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先后在中央及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其中一篇获得人民日报社大奖赛专家组一等奖。编写了《刑事诉讼法学》高等院校本科教材。2004年为省人大内司委编写了《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并作为省人大议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已在深圳、珠海、东莞、上海、北京、长沙等处设立了分所,该所还与加拿大、西欧等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