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泽

中共江西省新余市委书记、市长李安泽,男,江西瑞金人,1960年8月出生,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政工师,注册会计师。
历任:
瑞金县壬田公社知青队长、团委副书记,
瑞金县农行信贷员,
瑞金县粮食局人秘股干部,
中共瑞金县委组织员、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瑞金县财政局局长,
中共瑞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赣南进出口公司总经理(正县级),
香港京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赣州地区经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赣州地区(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省税费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行政工作),
2007年1月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8年3月任中共新余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2008年4月任中共新余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8年5月任中共新余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09年12月28日起李安泽同志主持新余市委全面工作[1]。
2010年3月25日下午,在江西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李安泽为新余市委书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