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登记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15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我国对新闻事业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下,为确保党对新闻活动和新闻舆论的领导,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稳定,设立新闻媒体或接纳境外新闻媒体的派出机构和记者,建立新闻网站等都必须向相应的政府部分履行申请登记制度,获得许可。未经批准,即属违法行为。

如报刊杂志要有刊号受新闻出版局监督,广播电视要有经营许可证并受广播电视局监督,网络媒体要备案并受国务院新闻办网络管理局管理。

实行的意义有两点:1.确保新闻媒介切实遵循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积极的作用

2.便于对新闻媒体的发展规法,总体布局,自愿配置进行调整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