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维钊,是中国清朝官员,于1890年上任台东直隶州知州,接替隆同知,隶属于台湾道台湾府,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则为正五品。
1895年,台湾民主国成立,宋雅钊成为该国的南雅通判,镇守台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