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酸利扎曲普坦胶囊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胶囊
商品名:欣渠
主要成分: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白色颗粒粉末
药理作用:利扎曲普坦对克隆人5—HT1B和5—HT1D具有高度亲和力,对其他5—HT1和5—HT7受体亲和力较低,对5—HT2、5—HT3、肾上腺素、DA、组胺、胆碱或BZ受体无明显活性。利扎曲普坦激动偏头痛发作时扩张的脑外、颅内血管以及三叉神经末梢上的5—HT1B/1D,导致颅内血管收缩,抑制三叉神经疼痛通路中神经肽的释放和传递,而发挥其治疗偏头痛作用。
适应症: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粒),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粒)。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副作用是虚弱、易疲劳、嗜睡、有疼痛或压迫感及眩晕。严重的心脏意外,包括在使用5—HT1激动剂后出现死亡,这些事件极少发生,报道的病人多伴有冠状动脉疾病(CAD)危险因素先兆。意外事件有冠状动脉痉挛、短暂性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
禁忌: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并(如: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 其他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3、因本品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两周内服用本品。
6、对本品或任一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7、在服用本品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