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更生
李更生(1883-1927)原名荃,字亘生。江苏淮阴人。淮阴江北高等学校肄业。曾任繁昌、宜城,太和,淮阴等县小学主事。辛亥革命后任江苏省第一届议会议员,江苏省立第六师范学校学监(即后来的江苏省淮阴中学)。1917年起任扬州江苏省立第八中学校长,革新教育,改单轨制为双轨制,井设立分科制,创能力编级法。1922年回家乡,曾任淮安江苏省立第九中学校长,创办《童灯》、《淮铎》刊物,组织红十字会,提倡女子教育。为办学兴教,不惜变卖家产,将住所改为教室。毛泽东曾称赞李更生“毁家办学,高风亮节”。1927年,遇刺逝世。现淮阴中学北院有李更生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