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旅小子
逆旅小子·(清)方苞逆旅小子[1]·(清)方苞
戊戌秋九月[2],余归自塞上,宿石槽[3].逆旅小子形苦羸[4],敞布单衣[5],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6]。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7],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8],弗活矣。”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9],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10]。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11],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12],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管子之法[13],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14],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15],此可以观世变矣。
注释:
[1]逆旅小子:客店里的小男孩。逆旅:客店。逆:迎。迎客之所谓逆旅,即客店。
[2]戊戌:康熙五十七年(1718)。
[3]石槽:在清京兆顺义县(今北京顺义县)西北三十里,此处有清行宫。
[4]羸(1éi雷):瘦弱。
[5]敝:破烂。
[6]其兄之孤:店主之兄死后留下的孤儿。
[7]粗具:大体具备。
[8]严风:寒风。
[9]京兆尹:京师地区的行政长官,即顺天府尹。
[10]保任:担保。
[11]“以乡八刑纠万民”:见于《周礼·地官·大司徒》。乡八刑:周代实行于地方上的刑法。周制以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乡,“八刑”谓加于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造言、乱民等八种人的刑罚。
[12]弟:同悌,尊敬兄长。睦:亲于家族。姻,亲于姻亲(姻亲指男方家族)。任:交朋友讲道德,可信任。恤:同情帮助贫穷的人。
[13]管子:管仲,名夷吾,春秋时齐国政治家,被齐桓公任命为卿,改革政治,加强法制,使齐国迅速强大起来。
[14]乡师:周代司徒的下属,为监察地方事务的官员。什伍:古代的一种户籍编制,五家为伍,十家为什。
[15]遁:玩忽职守,逃避责任。
此文通过写“逆旅小子”的不幸遭遇,表现田作者对民间疾苦的一定的同情;对官吏的漠视民瘼,也有所批评。末段议论,在强调官尽职的同时,又强调以法纠民,则表现了作者的阶级的局限。
此文以不足二百字记“逆旅小子”的遭遇,人物事件都写得有头有尾,前因后果交待得清楚明白,可见方苞散文笔法的简洁。
译文:戊戌年秋九月,我从塞上回京师,在石槽过夜。旅店的小男孩身体瘦弱可怜,穿着破布单衣,没有鞋袜穿,而店主人很凶狠地用鞭子抽打他,小孩儿哭得很凄惨。问左右邻居人家,他们说:“这是店主人的哥哥留下的孤儿。他们有一小块田地,牲口农具生活用品大体都具备,店主人怕这小孩儿长大了和他分家产,所以不管他受冷挨饿,只差遣他干苦活。夜里就把他关在门外,寒风一刮,就活不成了。”我到了京师,两次写信告诉京兆尹说:“应该下文叫县里将店主人捉拿审问,让乡邻担保他以后对小男孩好,然后再放他。”
第二年四月,我再次路过这里,乡里人说:“那小男孩果然在那一年冬天死去了,店主人也突然死了,他的妻子儿女、田地房屋、牲口财物都归别人所有了。”我问他们:“县里官吏曾经训斥审问过店主人吗?”那却还没有。
从前先王用道义开导百姓,还担心愚顽的人不明白,所以用“乡八刑”来督察百姓守法,对那些不孝父母,不顺从兄长,家庭不和睦,姻亲不和善,对朋友不讲信用,见别人有危难不帮助的人,就按刑法给以处罚,五家相互担保,有犯奇怪邪恶罪行的,便五家都牵连到,以此来堵住百姓犯罪的途径,使百姓无从产生邪恶念头。管子的法制,则是从乡师到什伍的负责人,互相监督,出现了犯罪的,都要追究司法官吏。大概周公所担心的,只是百姓习惯于苟且偷安。至于管子,又更担心官吏玩忽职守,从这点也可以看出世道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