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柱球
十五柱球是我国古代众人轮流进行的一种集体性室内球类体育活动,类似于今天的保龄球,产生和兴盛于唐代。
十五柱球以球当箭,以木柱为靶,故又称“木射”。唐朝人陆秉著有《木射图》一书,对这一体育活动做了十分详尽的介绍,可惜此书已经失传。宋朝人在《郡斋读书志》中对《木射图》做了简单的注解:用木削成笋形作靶子,上缩下扩底平,立起来不易翻倒,总计十五根。这十五根笋分为两大类:一类通体涂为朱色,分别刻上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等字,共十根;另一类涂以墨色,分别刻以慢、傲、佞、贪、滥等字,共五根。比赛时,将十五根笋立在平坦的场地一端,参加者在另一端,用一专用的木球去击打另一端的木笋,以击中朱色笋者为胜,以击中墨者为负,最后击倒朱色笋多者终胜。
笋上所刻十五字是封建伦理道德对人臧否的基本准则,汉儒董仲舒提出“五常”,以仁、义、礼、智、信为道德规范。到了唐代韩愈那里,把“五常”视为“五德”,认为五德是人先天就有的,并由此把人分为上、中、下三品,品是不能改变的。而木射活动就反映了唐代以韩愈为代表的伦理观,即把“五德”扩充为十,并在其对立面上寻出五个字,以分优劣、争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