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光
陈俊光 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毕业,现任广东省南海市司法局副局长。1978年、12月参军,在铁道兵驻唐山市参加援建四年,退伍后到南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1985年考取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1986年初考进南海市人民法院,任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学用一致,工学相兼。1992年下派新分设的金沙镇组建人民法庭,任审判员、庭长。1995年调任组建公安分局,任南海市公安局金沙分局局长。期间,运用金沙大桥收费站地处辖区要喉之利及其硬件设施之条件,在全市率先实行分局巡警队与收费站创建治安文明共建单位,签订了《共建治安文明责任书》,驻警执勤。起到查控犯罪,堵截罪犯,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震慑违法犯罪的显著成效,为市公安局与市交通局在全市10多个路桥收费全面推行共建治安文叨单位提供了实践依据,获佛山市公安局“便民、利民、为民”先进个人称号。199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科毕业、1997年8月调任现职。在平凡的路上,依然走着求知、务实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