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事处
简介驻京办(In Peking office ;BJO)是经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由它下面的驻京办事处管理司直接负责管理的这么一个机构。驻京办涵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特区的驻京机构,而所谓特区,并非传统意义上深圳等经济特区,而是经过特别批准的地区。
当时600多家驻京机构里,只有3个县级市,这3家,是特批的。除了特区,还有两个特殊的,一个是一汽,一个是东风,这是两个汽车企业。除此之外,其他都是省、直辖市以及副省以上城市,比如东部地区的省会城市。
政府派出机构不止有驻京办,一般来说,看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有驻上海的驻沪办,驻深圳的驻深办,根据所要联络的范围不同,驻京办的编制也有不同。
诞生在旧社会的时候,两广、湖广会馆从很早就存在了,当地政府到京城办事,都是通过这些机构与朝廷发生往来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驻京机构职能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和调整,以便适应派出单位的要求。
内蒙古在1949年设立了新中国第一个驻京办。随后,各省市自治区陆续在北京设立驻京办。是各省与中央各部门保持“上传下达”的纽带,成立初衷的确有其合理性,但后来它的味道变了,一些办事处逐渐沦为各地方“跑部钱进”的阵地。为了弥补经费不足,部分驻京办官员利用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打着政府的旗号、拿纳税人的钱财做生意,催生了一批腐败官员,也滋生了一批特权阶层。事实上,积多年之弊,现在的各地驻京办和驻外办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职责不明,浪费公帑,管理薄弱等,因而滋生腐败、异化“公关”、干扰资源分配和行政审批等,负面报道不绝于耳。[2]
功能驻京办是当地政府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

现在,一般说来,驻京办主任还是当地政府的副秘书长,有利于发展对外联络和招商引资。
和驻上海等地办事处不同,驻京办在开展对外联络和招商引资的同时,还担负比较重的接待任务,因为这里开会和接待公关任务往往是很多的。
改革开放以来,办事机构在加强地区间协作、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驻京办还在招商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的目标是两块,一块是外国人,一块是上级政府部门。
未来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规定在6个月之内,撤销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县级驻京办,市级驻京办经所在省人民政府审核后可予保留。
也有人提出,驻京办不会消失,改头换面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