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树英
朱树英,律师,男,生于1949年,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任上海市第十、十一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暨建筑房地产论坛组织委员会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北京、武汉、厦门、济南、台州、苏州、常州八城市仲裁委员会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专业仲裁员。被聘担任清华大学、重庆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交通大学、东南大学法学客座教授。获上海市劳动模范及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称号。
朱树英律师曾在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工作过28年。他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多年来承办过近千件有关建筑、房地产领域的非诉讼和诉讼案件,其中多为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擅长解决在专业领域中的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他在非诉讼领域首创的全过程和阶段过程服务模式,为拓展中国律师在建筑房地产领域的服务广度和深度作出了显著贡献。朱树英律师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勤于思考,有一百多篇论文在国内外专题会议及杂志上发表。其中《律师在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造价管理中的作用及其过程控制》在第十四届亚太法协会上发表并获国内外法律专家的一致好评,并作为唯一一名中国律师在第20届世界建筑师大会招投标论坛上发表。
朱树英律师将其多年的实践积累毫无保留地奉献出来,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三本共130余万字的专著《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建设工程实务问答》,以及与他人合著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合同与索赔管理》、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住宅商品房交易与物业管理案例评析及法律实务》均深得业内人士和广大读者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