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资本
监管资本 (RC,regulation capital,又称最低资本minimum capital)
什么是监管资本
监管资本指监管当局规定银行必须持有的资本。监管当局一般是规定银行必须持有的最低资本量,所以监管资本又称最低资本(minimum capital)。最低资本是
监管当局的规定,所以必须是明确和可以实施的。计算方法应当事先确定。对不同银行的最低资本可以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由于最低资本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所以一般公众也可以掌握最低资本的规定和计算方法。最低资本是最好银行的资本标准,其他银行应当持有更高的资本。
监管资本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监管当局关于合格资本的法规与指引发行的所有合格的资本工具。监管资本主要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等。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准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券等。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监管当局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商誉;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商业银行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时,应从核心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商誉;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资本投资的50%;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资本投资的50%。同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