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9年宪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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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共和八年宪法”。法国执政府于1799年12月(共和八年霜月)为确立拿破仑合法统治地位而制订的宪法。1800年初正式通过。宣布废除封建制度,肯定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原则,确保私有财产和自由不可侵犯;行政权归于3名执政官,执政官连选连任;立法机构为元老院、立法院和保民院;给予第一执政绝对的权力,他可以颁布法律、任命官吏,并享有宣战、媾和、签约等大权。较之以前几部宪法所强调的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等原则,该宪法很少提及,为法国实行资产阶级帝制准备了条件。1802年为《共和十年宪法》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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