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初宏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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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初宏 教授。男,1939年6月出生,四川岳池人。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曾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院赔偿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员等职,二级高级法官。长期从事领导工作,1958年在北京军区被评为北京军区先进工作者;1986年被中共四川省委评为全省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 1989、1991年均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护林防火先进工作者;1991年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被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199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法院审判工作满30年荣誉证书和奖章。1998年、1999年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参编了《行政诉讼法学习辅导》、《中国行政审判教程》、《行政审判学》等著述,发表法制文章30余篇,其中《论行政强制措施案件的审理》、《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推进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等论文,被选编入《中国改革发展文集》等书。其传略被载入《中国专家人名辞典》、《科学中国人·中国专家人才库》等辞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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