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科
一、中国画术语。中国画的分科,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分为六门;北宋《宣和画谱》分为十门;南宋邓椿《画继》分为八类。元代汤垕《画鉴》说:“世俗立画家十三科,山水打头,界画打底。”明代陶宗仪《辍耕录》所载“画家十三科”是:“佛菩萨相、玉帝君王道相、金刚鬼神罗汉圣僧、风云龙虎、宿世人物、全境山林、花竹翎毛、野骡走兽、人间动用、界画楼台、一切傍生、耕种机织、雕青嵌绿。”
二、十三科,中国古代医学分科的合称。元代及明代的大部分时期太医院都将医学分为十三科。元代十三科为:大方脉、杂医、小方脉、风、产、眼、口齿、咽喉、正骨、金疮肿、针灸、祝由、禁。并规定:诸医人于十三科内,不能精通一科者不得行医。”明代医学十三科为:大方脉、小方脉、妇人、疮疡、针灸、眼科、口齿、咽喉、接骨、伤寒、金镞、按摩、祝由。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十三科又改作十一科。最早将医学分为十三科可追溯至北宋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此时的十三科为:大方脉、风科、小方脉、针、灸、口齿、咽喉、眼、耳、疮肿、伤折、金疮、书禁。元丰改制后又在嘉祐九科之基础上进行调整仍为九科。因此北宋时医学划分为十三科为时甚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