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七郎
张七郎(1888年-1947年4月4日),新竹人。
1915年张七郎自台湾总督府医学校毕业後,曾先後在基隆医院、台北马偕医院服务。为纪念父亲张仁寿,在淡水开仁寿医院,兄长张逢年系中医,早年来花莲悬壶济世,鼓励张七郎东来服务而定居凤林,医院名称依然是仁寿医院。1921年到花莲县凤林镇开设「仁寿医院」,成为花莲名医。
1945年台湾由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接收,1946年3月张七郎当选花莲县参议员且被推选为议长;同年当选制宪国大代表。但是张七郎由於卧病在床并未能参与制宪过程。1947年又被推选参选花莲县长。但是在清乡的过程中,4月4日驻军将张七郎、张宗仁、张果仁父子三人带走,并押到凤林郊外的公墓枪毙。事後警备总司令部以「张七郎、张宗仁、张果仁因背叛党与国家、组织暗杀团,逮捕时反抗因而加以射杀」云云,当然遗族由逮捕及收尸时的状况判断,不相信警备总司令部的说明。
张氏父子三人的遗族在凤林的墓碑上刻著「两个小儿为伴侣、满腔热血洒郊原」的文字,把遗族的悲伤、愤怒及无奈表露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