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燕兰
金燕兰,女,是浙江省景宁县公安局鹤溪镇派出所指导员。她自从1979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被评为丽水地区人口普查先进工作者一次、县级先进工作者三次、县优秀党员三次、受上级公安机关嘉奖二次、从1979年到1989年连续十年被评为人口统计先进工作者,并光荣地当选为县二、三次党代表会代表。1991年4月28日,她被景宁县委、县政府命名为“畲乡建设十大标兵”。
刚开始工作的时候,金燕兰在鹤溪镇派出所出事户籍内勤工作,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接触面广、同时常涉及入学、招工、入伍及农转非等个人重大利益问题。有些人为此投机取巧,请客送礼,金燕兰都予以拒绝,那些人说她是“死板人”。
由于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无节假日和无白天黑夜之分,但她常带领战友日夜工作,战斗在社会治安工作第一线,并时常关心战友的工作、生活,健康,家庭等,给他们以温暖。为此,所里的同志都尊称她为“大姐”。在政治上,金燕兰更是重视干警们的成长,重视队伍建设,发展新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