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背书
1:限制背书是在背书中附加某些特别的记载,从而对票据的转让效力给予一定限制的背书。
2:回头背书是以先前已在票据上签名的票据义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
3:期后背书是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以后,所进行的背书。该种背书又称为受阻背书。
4、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中未指定被背书人、而在被背书人记载上留有空白的背书。但在我国票据法上,并未承认空白背书的效力。
5、形式背书是不以票据权利的转移为目的的、仅在形式上具备背书外观、而在实质上并不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因而,形式背书又称为非转让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