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缓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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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缓刑的适用:

根据《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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