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思

黄锦思(1919~ )
河南省新县戴嘴乡合龙村人。1928年加入赤卫队。1929年5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时期,历任红四军十师三十团一连班长、宣传队长、支部书记,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干事,红二十五军二二七团七连排长,灵山便衣队指导员。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新四军第四支队供给部出纳员,新四军军特务二连指导员,淮南路东军分区任三队支部书记,淮南路东独立旅四团一营教导员。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东野战军四纵队十一师三十团政治处副主任,山东渤海纵队一团副政委,三十三军九十
七师二八九团政委,上海警备区后勤部第一副政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安徽文化总校政委,南京军区兵役局副政委,安徽六安军分区第一副政委,三一六厂党委书记,芜湖军分区副政委。1965年7月因病离休。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2年5月定为副军级待遇。获得全国优秀校外辅导员、全军英雄模范、全国优秀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者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