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调查制度
我国的统计调查制度,包括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三个部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统计法》赋予了统计调查制度一定的法律效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我国的统计调查制度,包括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三个部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统计法》赋予了统计调查制度一定的法律效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