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人民法院
东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8年5月16日,由原东单区人民法院和东四区人民法院合并形成,至今已有五十一年的历史。 2005年以

来,东城区人民法院确定了“以人为本、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创新争先”建院方针,以和谐思想构建和谐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积极构建“公正、高效、权威”法治环境,为辖区和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先后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审判质量年”和“审判规范年”活动,以提升审判质量为切入点,以加强规范化建设为落脚点,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素质,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先后荣获东城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北京市先进法院”和“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等先进称号,涌现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岳慧青,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李旭辉、北京法院“十佳法官”马建等先进个人,“全国巾帼文明岗”行政庭、北京市法院先进集体民三庭等先进集体,开创了东城法院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前景。 2005年到2008年四年间,东城法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55620件,平均每年收案都在11000件,连同往年旧存共审结 55872件,分别比前四年增长23.9%和26.4%。我们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促进首都和东城区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