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公展

潘公展 (1894—1975),原名有猷,字干卿,号公展,浙江吴兴(今湖州)人。早年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外语系。在校期间,曾先后兼任《时事新报》“学灯”副刊和《国民日报》“觉悟”副刊的特约撰稿,并经人介绍参加南社。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被推举为学生代表,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的活动,并任该会会报主编。同年夏毕业后,在上海私立市北中学执教,兼教务主任。次年参加筹办《商报》,并任《商报》电讯编辑。1927年1月,加入中国国民党,任《申报》总编辑。同年4月,任上海政治分会委员。7月,任上海特别市政府农工商(后改为社会局)局长。后成为“CC”系的主要骨干。1932年8月,任上海市教育局长兼社会局长。自1928年2月起,一直担任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执行委员,并出席了国民党第三、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大会主席团成员之一。1935年11月,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在此期间,还在上海创办《晨报》,自任社长。此外,还办过《晨报晚刊》(后改名《新夜报》)、《儿童晨报》、《儿童画报》。1934年3月,设立“中国文化建设协会”,任常务理事兼书记长。不久,出任上海特别市教育局长。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事室参事、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在汉口开办的“独立出版社”经理、湖南省政府秘书长、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中央日报》总主笔。嗣后又兼军事委员会战时新闻检查局副局长、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政治学校新闻专修班主任。1942年11月,在国民党五届十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后改任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1945年5月召开的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上,再次被选为中央常务委员,并任中央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抗战胜利后,先后任《申报》馆董事长兼社长、上海文化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第一届参议会议长等职。1949年5月上海解放前夕,去香港开办国际编辑社。年底去加拿大。次年5月又转赴美国,初在《纽约新报》撰稿,1951年5月独自办了《华美日报》。 1975年6月23日,病死于美国。著有《中国学生救国运动史》、《属性教育》、《罗素的哲学问题》、《日本必亡论》、《陈英士先生传》,另有《潘公展先生言论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