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超
辽宁师范大学教授男,1959年生,中共党员,1983年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学校教育专业,1995年获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专业硕士学位。现任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院教育管理专业硕士导师组组长。
主要从事教育管理学和教育学原理方面的研究。1986年以来,在《中国教育学刊》、《课程.教材.教法》、《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学报》、《心理发展与教育》、《外国中小学教育》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5部。
主要代表作有《美国的校本管理与我国的校长负责制》、《新课程背景下的学校管理模式转型》、《中小学教师参与学校管理问题的调查研究》、《中小学生监护权问题的法理学分析》、《教育管理问题案例研究》等。
主持科研项目主要有:辽宁省“十五”教育规划项目“新世纪中小学校长职业道德研究”、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 规划项目“政治文明视野下的现代学校制度研究”,辽宁省教育厅项目“中小学生非正式群体的调查研究”、辽宁省教育厅项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学校管理模式的转型”等,另为三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被评为全国首届优秀教育硕士指导教师,是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辽宁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教改项目的完成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