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锡棠
1948年11月生,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珠江派出所科员,一级警司。从警20多年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为警清廉,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经常深入辖区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捕犯罪嫌疑人,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2003年4月9日晚,在抓捕一犯罪嫌疑人时不幸被歹徒用尖刀刺中腹部,但他仍以顽强的毅力坚持追击歹徒,终因伤势过重昏倒在地,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同年6月9日被广东省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6月23日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