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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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大门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河南省建筑职工大学。1982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国家教委备案,成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成人高等专科学校。1998年与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合署办学。200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2008年3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改制为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我省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唯一的建筑类院校,现隶属于河南省建设厅。建校以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立足建设行业、面向全社会,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努力探索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途径,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老校区位于郑州市中原中路199号,新校区位于郑州市马寨工业开发区工业路。总占地626.2亩,校舍建筑面积共24.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59.3万元。

学院设有土木工程系、建筑系、工程管理系、设备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基础部、继续教育中心7个教学部门,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普通高职专业15个,成人专科专业2个,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23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2人,高级职称71人,省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2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6人,建设部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结构师、造价师等资格的双师素质教师63人。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一角

学院图书馆藏书37.9万册,其中纸质图书30.7万册电子图书7.2万册,中外文期刊290种。图书馆的图书借阅、查询工作已实现了计算机自动化管理。我院还建有千兆校园网连接两个校区,覆盖全院所有建筑,全院所有信息点均已实现网上资源共享。学院实践教学条件良好,建有47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是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四级考点。院属建筑规划设计室、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等社会服务机构及53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实验、实习、技能培训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开辟了广阔的舞台。

历经50年职业教育历程、学院秉承“德建广厦,学筑业基”的校训,确立了育人为本、质量为先、立足就业、强化能力的办学理念,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打造学生的工作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持续学习能力。学院与省内外数百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毕业学生已成为河南省大中型建筑企业的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高质量、高就业、高成才”已成为学院人才培养的响亮品牌。我院先后获得了建设部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建设厅“焦裕禄杯”单位、河南省建设厅五好党委、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普通大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被确定为河南省建筑职业教育集团龙头单位。

目前,学院正朝着建设面向二十一世纪、以培养高技能实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社会主义职业教育体系阔步前进。

管理部门

1、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是院长领导下的综合部门,主要负责全院性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全院各科室就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其职责范围是:

1、参与、了解和掌握全院的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共同负责的全局工作任务。

2、起草学院报告、决议、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起草或审核以学院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向全院发通告、通知。

3、组织安排院长办公会、学院办公会和全院性行政会议,并负责记录、整理,并对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掌握使用学院及办公室印鉴,院领导名章,审定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并对印章使用进行监督。

5、收发有关文件、信函、电报等;办理公文的登记、编号、审核、签阅分送工作,催办上级和学院限期办理的事项。

6、负责来客的接待,处理行政方面的人民来信来访;负责管理、调度车辆;负责文印工作;负责学院电话管理及使用工作;负责管理会议室。

7、负责管理学院档案,做好学院大事迹和主要历史资料的保管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报纸、杂志的收订、登记、分发和信件、邮件和收发工作;拟定学院作息时间表,安排节假日有关人员值班工作。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证学院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的基础,强化管理服务功能,狠抓落实,发挥秘书班子、参谋班子、工作班子、信息班子的作用,保证政令畅通,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

2、党委办公室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是院党委直接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是为学院党政领导服务,为各院系各部门服务,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的机构。具有以下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2、负责党委会会议的服务工作。做好议题安排、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其他事项的通知、组织协调、督办落实。

3、办理党委日常事务。做好上级来文的处理、党委及部门文件的草拟和印发工作;信息调研报送与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党内统计工作。

4、组织党支部做好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工作。

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党委中心组和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发挥党支部、所(处、室)、工会、共青团的作用,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动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宣传工作计划,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工作。

6、负责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7、指导、支持院团组织开展活动。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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