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委员会制度
释义德国企业流行的管理体制。即在企业内设置“监事会(Aufsichtsrat)“和“理事会(Vorstand)“,并由理事会实施企业管理。
监事会的职责决定公司基本政策;
任免理事会成员;
监督理事会工作;
决定理事会成员报酬。
监事会不参与公司具体管理,公司日常经营由理事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责执行监事会的决定;
定期向监事会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全面领导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
理事会成员不参加监事会。理事会下设职能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各部门的分工与责任明确具体,部门主管的角色规范比较严格,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有学位的人才方有可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