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娣
李宝娣,女,1954年9月生,汉族,山西和顺人, 研究生学历,副研究馆员。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10月参加工作。
1973年至1976年在湖北省浠水县蔡河公社当知青。1976年至1977年在重庆航务工程学校工程机械专业学习。1977年至1982年在重庆航务工程学校任教(其间:1979年至1982年在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电子专业读大专)。1982年7月在重庆交通大学工作至今(其间:1987年至1989年在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图书情报研究生班学习,2003年至2006年在重庆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党史党建专业学习。)。1998年以来,历任重庆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兼任机关党总支副书记、书记、校党校副校长。1999年6月,当选学校第四届党委委员;2003年12月起任重庆交通大学纪委书记。
长期从事高校科研和党政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宏观驾驭能力。在党委组织部工作期间,重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规范工作程序,健全规章制度,推进了学校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起草了学校党建工作、干部制度改革、组织制度建设等系列文件,牵头完成了学校“三讲”教育、中层领导班子换届考核调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受到了教职工的肯定与好评。注重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模式,加大对学生党员接待室和学生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加强党校建设,规范党员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极进行学术研究,先后主持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多项,发表图书情报和党建研究论文20余篇。2002年,当选为重庆市第二次党代会代表,2003年,获得重庆市优秀组工干部荣誉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