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汉通乡
伊汉通乡隶属方正县管辖。位于县境北部,松花江南岸。设有伊汉通码头,是方正县的重要港口。乡政府驻地距县城7公里。
“伊汉通”一词,满语意为“老牛道”。清末民初,为满族人居住。中华民国时期,隶属方正县第四区管辖。东北沦陷后期,设伊汉通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伊汉通村隶属临江区管辖,1950年改为第四区,1955年10月改称沿江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伊汉通乡。1958年3月,将得莫利乡并入伊汉通乡,同年9月并入红旗人民公社。1961年
6月,从红旗公社划出,成立伊汉通公社。“文化大革命”中将伊汉通公社改为松江公社。1981年7月恢复伊汉通公社名称。1984年8月,改为伊汉通乡。
伊汉通乡全境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东南部为山地,西北部沿江为平原洼地,有得莫利等河流,并修有吉利、红旗两座小型水库。全乡总面积63.4平方公里,山多田少,共有耕地5.34万亩。乡办工业有铁木厂、砖瓦厂、砂石厂等。全乡共辖伊汉通、渔业、得莫利、吉利、八名、临江、尖山、吉兴、迎春等9个村。1990年全乡总人口1.3万人,其中满、朝鲜、回
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乡政府驻地伊汉通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