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期不鞭书生
【出自】改写自南朝·宋· 刘义庆《世说新语》
【原文】王安期作东海郡守,世乱,令曰:夜不得私行。吏系得一夜行人。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业书还,不觉日晚。”吏曰:“鞭乎?”王曰:“鞭挞书生以立威名,恐非致治之本!”释之,并令吏护送其归家。
【译文】王安期任东海郡守时,天下混乱,命令:夜晚不能私自出行。差役抓了一个夜晚出行的人。王安期问:“你从哪里来呀?”回答说:“从老师那里听课回来,没发觉天黑了。”差役问:“要鞭打吗?”王安期说:“鞭打书生而树立威信,恐怕不是达到社会太平的根本办法。”放了他,并命令差役把这个人送回家了。
【加点字】1、系:抓
2、云:说
3、致:达到
4、释:释放
【启发与借鉴】处理问题要实事求是。“夜不得私行”是为了防止坏人作案,至于书生学而迟归当另行对待。王安期不一概而论,不鞭打书生,做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