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乡
1.黑龙江省甘南县中兴乡中兴乡隶属甘南县管辖。位于县境西南部,南与龙江县、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毗邻,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以“金界壕”分界。乡政府驻地距县城45公里。
中兴乡,原名“火烧张屯”。据说,在清末放荒招垦之初,有一张姓者来此地开荒建屯,1928年春因草原荒火将屯落烧毁,从此称为“火烧张屯”。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属甘井子荒务行局辖境。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划归龙江县,隶属甘井子佐治局,1916年划归布西设治局。1926年划归甘南设治局,1928年隶属第三区。东北沦陷后,初为甘南县第三保,1938年改设于家窝堡村,1943年改称中兴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设置中兴区,后改为第七区。1955年底至1956年初,为接收安置山东省移民,新建8个移民新村。1956年3月,撤区划乡,将原第七区划分为兴胜、兴华、同利、保安4个乡。1957年1月,将兴胜乡改为中兴乡。1958年4月,将兴华乡并人保安乡。同年9月,将中兴、保安、同利3乡合并为中兴人民公社。1984年4月,改为中兴乡。
中兴乡地处大兴安岭南麓断续丘陵地带,大部分土地属缓坡丘陵和坡底洼地,水土流失严重。全乡总面积452平方公里,有耕地28.7万亩,草原及荒山26.7万亩,林地7万亩。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大豆、马铃薯、向日葵等。乡办工业有农具修造厂、综合加工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989万元。全乡共辖太平、龙安、大水泉子、永久、兴胜、保安、核心、建设、同利、前进、繁荣、中兴、繁胜、自然、绿化、兴久、劳动、团结、中四等19个村。全省著名的农业劳动模范吕和(1911—1979年)就是本乡太平村人,曾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中共九大代表、九届中央候补委员。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3.8万人,其中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乡政府驻地中兴村。位于境内的核心村古墓和景家窝堡古墓,均为金代墓葬。
2.黑龙江省林口县中兴乡中兴乡隶属林口县管辖。位于县境中部,所辖村屯环绕县城周围,是城郊乡。原属林口镇管辖,1964年8月,为缩小城镇郊区,将城郊9个生产大队划出,与龙爪公社的3个生产大队合并组建中兴公社。1984年改为中兴乡。
中兴乡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全乡总面积158.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万亩,主要种植蔬菜和粮食,特产木耳。乡办工业有煤矿、砖瓦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4062万元。全乡共辖团结、阜隆、红升、浪花、六合、兴华、东风、东关、七星泡、新发、永胜、振兴等12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66万人,其中朝鲜、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乡政府驻地林口镇。
3.黑龙江省绥滨县中兴乡中兴乡隶属绥滨县管辖。位于县境北部,黑龙江南岸。乡政府驻地距县城51公里。中兴乡名源于驻地中兴村名。中华民国初年,属萝北县管辖,名为“胡家拌场子”。1917年划归绥东设治局管辖。1929年1月,改隶绥滨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陈大范到此进行抗日活动,改称中兴镇。1939年改称中兴屯,隶属集贤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集贤区。1949年6月划归富锦县,改隶第十四区。1956年4月,并村划乡,属集贤乡管辖。1958年9月,并人黑龙江人民公社,后并入农场。1962年“场社分开”,隶属集贤公社(后称忠仁公社)。1964年复归绥滨县管辖。1966年4月,从忠仁公社划出,成立中兴公社。1984年2月,改为中兴乡。
中兴乡辖境濒临黑龙江,自然条件优越。全乡总面积20.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万亩,以种植大豆、小麦、水稻为主。渔业发达,黑龙江产鲤鱼、鲟鱼、鳇鱼、大麻哈鱼等。全乡共辖中兴、高利、康乐、振兴、建边、新垦等6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2310人。乡政府驻地中兴村。
境内高利村的“中兴古城”,又称“鄂来木城”,俗称“高丽城子”。位于黑龙江主航道中国一侧的一条江叉子南岸,东距黑龙江、松花江汇合处约20公里。古城平面呈方形,周长1460米,城外西、南、东各有一座小城,为中兴古城的卫星城。是辽、金时期黑龙江中游的军事重镇。为奥里来古城的姐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