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久湘
赵久湘 男,汉族,1969年9月生,山东省沂水县人。1988年考入山东聊城师范学院(今聊城大学)中文系,1992年7月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1992年7月至2000年9月,任教于山东省蒙阴县蒙阴镇实验学校。2000年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第二学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同年,应聘到涪陵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学系任教,主要担任民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等课程的教学。2005年考取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研究生,现为西南大学在读研究生。
在认真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从事科研活动,曾参与多项校、市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发表的学术论文主要有:《唐代拟判体例文辞探析》(载于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谈谈法律盲区》(载于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3年增刊),《依法治国与小康社会》(载于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增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