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镇
长汀镇隶属海林市管辖。位于市境西南部,张广才岭主脉东南侧,南与宁安县接壤,西南与吉林省和五常市毗连,北与尚志市交界。是牡(丹江)长(汀)铁路的终点,新兴的林业城镇。镇政府驻地距市区海林镇38公里。
长汀一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是一个仅有几十户人家的村落。因附近的海浪河有一段深水区,当地人称之为“汀”,故得名“长汀”村,隶属海林县第八区管辖。1953年火龙沟林业局迁到长汀村,定名为大海林林业局,从此,长汀人口逐渐增多。1955年设置长汀镇。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划归宁安县管辖。1958年9月,长汀镇与林业局合并建立
“政企合一”的大海林人民公社。1961年“镇局分开”,改为长汀镇公社。1962年10月,划归海林县管辖,1980年改称长汀镇。
长汀镇辖区广阔,总面积2868平方公里,海浪河横贯全境。深山林区为大海林林业局经营施业区,设有14个主伐林场和6个经营所。浅山河谷有耕地2.4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镇街办工业有木材加工、玻璃制品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3703万元。驻镇大单位有大海林林业局和海林农场。全镇共辖辖2个社区、18个村委会:长青社区、长兴社区、双桥村、火龙沟村、平安村、河北村、七山村、猴石村、万丈村、马场村、双丰村、哈达村、杨林村、张明村、古塔村、宁古村、南沟村、卜家村、满城村、古城村。2个林场:红海林林场、火龙沟林场。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4.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4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左右。镇政府驻于镇内。